內政部委託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處辦理「115年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第3梯次、第4梯次報名簡章。

一、本訓練為使禮儀師熟悉殯葬管理相關法規、瞭解殯葬管理政策,強化職業倫理與相關知能,並符合「禮儀師管理辦理辦法」第8條及第8條之1規定,禮儀師應於證書有效期間完成30小時以上專業教育訓練,並於證書期滿前六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申請換發證書。
二、本次訓練於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均有開設,報名期間為115年7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7月17日下午4時止。,至於報名及課程資訊查詢請至本訓練專用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nourit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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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6-06-29 更新日期:2026-06-29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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