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辦理115年底列管期滿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移送標售宣導

一、依據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規定辦理。
二、旨揭之標售為100年度列管期滿案件將於今(115)年12月31日截止,倘期滿仍未申請登記,將依法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存入國庫專戶,逾10年無繼承人提領,該價款即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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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6-08-20 更新日期:2026-08-20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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