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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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奠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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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奠祭申請書
- 申請人與亡者之關係證明文件(限亡者死亡前,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籍於臺中市者)
- 死亡證明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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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04)223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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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殯葬設施使用規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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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10條及第11條所列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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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04)223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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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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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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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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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類投保人口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 其他類人口請洽投保單位
- (02)2706-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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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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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 被保險人載有死亡日期全戶戶籍謄本
- 受益人印章、戶籍謄本、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 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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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所屬投保單位(公司、職業工會)
- (02)239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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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保死亡給付、喪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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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證明書
- 被繼承人全部除戶謄本
- 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 土地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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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所屬農(漁)會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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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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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證明書
- 被保險人載有死亡日期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 支出殯葬費證明(喪葬給付)
-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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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戶籍地區公所或勞工保險局索取給付收據申請書填妥,連同所繳附件掛號寄送10056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02)239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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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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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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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事實發生3個月內)
- 亡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戶籍證明文(含已除戶戶籍謄本、申請人與死者具親屬關係之戶籍謄本)
- 殮喪葬費用收據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 與亡者不具親屬關係者,應附
- 符合申請資格之家屬委託書或切結書
- 區公所公告屆滿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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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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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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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戶(含實際共同生活戶)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符合急難事由證明文件
- 殮喪葬費用收據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推舉書(同一順位申請人多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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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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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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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 殮喪葬費用收據或明細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推舉書(同一順位申請人多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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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現居地區公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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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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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所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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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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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 (04)23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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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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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所得清單
- 稅籍證明
-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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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 (04)23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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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過戶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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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完稅證明
- 土地、建物權狀
- 除戶證明
- 繼承系統表
- 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印鑑證明
- 分割協議書
- 欠稅證明
- 申請人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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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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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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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戶資料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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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戶籍地所屬地方稅務局稽徵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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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籍異動(房屋無保存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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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繳稅證明或遺產免稅證明
- 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及印鑑證明
- 分割協議書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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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戶籍地所屬地方稅務局稽徵所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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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繼承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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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照
- 家族協議書
- 遺產繳稅證明或遺產免稅證明
- 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證
- 新領牌照登記書
- 所有抛棄繼承人印章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任一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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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車籍所屬監理站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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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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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棄繼承申請書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 繼承系統表
- 繼承通知書
- 申請人印鑑證明、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
- 於知悉為繼承人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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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臺中地方法院 (04)2223-2311,http://tcd.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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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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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知悉繼承三個月內呈報法院
- 開具財產清冊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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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臺中地方法院 (04)2223-2311,http://tcd.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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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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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用戶姓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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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
- 印章
- 戶籍謄本
- 水費單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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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用水地址所屬自來水公司服務中心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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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用戶姓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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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
- 印章
- 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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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用電地址所屬電力公司服務中心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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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瓦斯
用戶姓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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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房屋證明文件(權狀、稅單、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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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各天然氣公司服務據點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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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用戶姓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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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者除戶謄本
- 申請人雙證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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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各電信業者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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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
(銷戶與結清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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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者除戶謄本
- 繼承人印鑑章
- 繼承人國民身分證
- 存摺或存單
- 死亡者與繼承人戶籍謄本(查看關係)
- 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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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各金融機構辦理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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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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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險人戶籍謄本
- 受益人全戶戶籍謄本
- 印章
- 要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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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洽各保險公司
- 撥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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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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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屍體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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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驗完畢後,會發給死者家屬相驗屍體證明書一式 10 份,並交付「相驗屍體證明書使用說明」1 份。
- 如不敷使用需增發,請影印所需之份數,並附上與死者關係之證明文件,再填寫前揭使用說明,郵寄本署承辦股。
- 若有急需,請親赴本署為民服務中心聲請,並提出以下文件:
- 相驗屍體證明書原本 1 份(供核對)。
- 所需份數之相驗屍體證明書影本。
- 與死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 請求補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聲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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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 (04)22232311 分機 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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