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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故事獎【喪禮我主導,不再是配角】

女性喪禮任主奠  家庭和諧樂融融

  •   何師姐的丈夫(廖大哥)癌末,在醫院住了23天,當地藏王菩薩及將要來將廖大哥帶往西方極樂世界時,他們唯一的女兒夢到,是過世的阿嬤要來帶父親離開了,果然,2天後父親便安詳地永別人世。何師姐依然清晰得記得廖大哥往生的前一週要求"要吃素",爾後幾天要求"要下床走走",原來,他是要向這個大地做最後的辭別,喪禮習俗中所說的「洗土」一點都不假。
  • 廖大哥生前是在大學教汽車機械維修的教授,對汽車修配很有興趣,也非常專業,行有餘力也自行開了一間汽車修配廠,學徒都慕名而來請他教修車、組合車,廖大哥還有1位姐姐、2位哥哥及4位妹妹,親戚大多在台北生活,當廖大哥病逝的那一天,何師姐接到大嫂的電話詢問:「是不是要由我們家大兒子過去幫忙捧斗?」但因為聽過一同修行的艾師姐說過,女兒也可捧斗,所以就婉拒了大嫂的好意,但在禮俗上還是包了1600元給大侄子。
  •   所有的喪事都由何師姐主導,她請從事殯葬禮儀服務業的艾師姐協助規畫喪禮,雖然家裡經濟並不很寬裕,但艾師姐規畫的佛教喪禮簡單且隆重莊嚴,喪禮的主奠者是何師姐,捧斗則由已成年的女兒親手護持。何師姐丈夫是榮民,生前曾提到他的骨灰要放在彰化的軍人忠靈祠,可以省些塔位錢,但為了往後女兒和自己方便祭祀,何師姐決定將丈夫的骨灰放在鄰近住家的東海七福金寶塔,雖然未按照丈夫生前的遺願,但這也表示女方家庭願意承擔起家族祭祀的傳承責任。
  •   另一個案例是何師姐姑丈的喪禮也是由養女捧斗、何師姐撐傘,姑姑為主喪者發訃,並擔任主奠者誦讀祭文,這都顯示現今國人越來越有性別平等意識,願意打破傳統喪禮中以父權為中心、以男性為主要祭祀傳承者等不符合性別尊重的儀節和做法,女性也開始注重自身的喪葬權益。其實喪葬禮俗上的性別平等並非要弱化男性的權益、凸顯女性的利益,而是希望從治喪到繼承過程中,家屬間可以透過民主協商、尊重包容的態度,來照顧到家族中的每一個人。

 

喪葬禮俗新觀念  加強性平新理念

  •   針對禮俗文化所造成的性別歧視,在2004年行政院通過的「婦女政策綱領」中揭示要改革具貶抑、歧視女性之民俗儀典觀念。 2007年我國簽署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中第五條表示「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做法」。以及2011年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七大核心議題中的「教育、文化與媒體」面向,都希望能從教育中改善並消除喪葬、祭祀、繼承等傳統禮俗中具性別貶抑之文化意涵,消弭性別歧視及性別刻板印象。
  •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配合臺中市政府的性別平等政策方針,以「積極突破父權文化的束縛,建構無性別歧視的的文化禮俗儀典」為願景,最終在達成「建構無性別歧視的文化禮俗儀典」之目標而努力。本局轄下二級機關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自106年起在喪葬禮俗方面積極加強殯葬服務業從業人員之性別平等觀念,每年至少辦理一場次提升性別平等意識的講習會,並在每年辦理的殯葬服務業評鑑中制定性別平等的評鑑指標,評選及獎勵具性別意識且執行良好的文化禮俗儀典服務業者供民眾選擇參考。
  •   本局106年與內政部民政司合辦「推廣喪葬禮儀新觀念講習會」,地點在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301會議室,共計232人參加,課程規畫以尊重人權、看見差異為主軸,南華大學郭慧娟老師採分組玩桌遊的方式帶入傳統喪禮中性別不平等的議題思考,例如,「女性可不可以執杖?女性可不可以持招魂幡?女兒可不可以捧斗?女兒可不可讀哀章?女兒可不可以主祭?姊妹可不可以封釘?」,另外喪禮中有些莫名奇妙不知從何而來的習俗,現代人聽了常會覺得真的會這樣嗎?例如,「夫妻不相送」,送了就表示想再嫁娶,也有人說怕另一半過於哀傷,在下葬時怕其跟著跳入墓穴要隨死者配偶一起埋葬;「未婚及離婚女性不可以入祖先牌位」,其中一說是女性遲早嫁出,一旦嫁人都是「外姓」,所以不能入,另一說則是入了會搶走自家的福分;「白髮人不能送黑髮人」,甚至還要在棺木發引前由仍在世的長輩手持拐杖在棺材頭敲打三下,責備其早逝未盡孝道之意,即行「摃棺」禮。這些都是不平等、不講人情的喪葬做法,試想,這些合理嗎?終身未嫁的女兒可能是為了撫養長輩而耽誤姻緣,也可能是對家庭很有貢獻、跟在世長輩最親近的人,傳統喪禮要求長輩不能送行、出殯前還要罵她、神祖牌位要放到寺廟(俗稱菜堂)或姑娘廟,無法由後代子孫祭祀,過世後不讓其入祖先牌位,猶如身後將其趕出家門、不讓她回家,既冷漠又無情,我們還要讓這樣不合情理的喪葬禮俗繼續傳承下去嗎?
  •   另一場有關性別平等的講習是在107年南屯區公所5樓演藝廳辦理,共計189人參加,由輔英科技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副教授,也是中華殯葬教育學會理事長尉遲淦老師授課,尉遲老師從殯葬禮俗的性別預設開始談起,過去的殯葬禮俗是建置在宗法社會的基礎上,父親才是整個家族的經濟主體,而母親只是依附父親的一個附屬存在,所以在安頓男性亡者時不是單純地從男性的角度來安頓,更是從父親的角度來安頓,這樣的設計是為了達成家族傳承的任務,例如捧斗就是要延續香火,所以一般都是由長孫來捧斗。但現今家庭結構改變,小家庭居多,不生的人也很多,如果,一定要由父輩子孫來捧斗,在沒有男性後代的情形下只好找旁系的男性後代甚至於沒有血緣關係的男性後代來傳承。問題是,如果家族傳承是以血緣為主,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說只有男性後代可以傳承而女性後代就不可以。相同的,祭祀的權利也是一樣的思考,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同樣擁有相同血緣的後代,那麼我們當然就應該允許不同性別的後代都有傳承家族的資格及祭祀、被祭祀的權利。基於這樣的考量,我們在辦理父母親的後事時就不一定要由長子或男性後代來主導一切、承擔一切,也可以改由女性後代來主導一切、承擔一切。 

 

突破傳統舊思維  角色分工更自在

  •   依據「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本局各單位同仁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推動性別友善環境,讓性別平等不再只是呼口號,而是更深沉的省思及回歸人權最基本的尊重。何師姐的故事真切的呈現喪葬禮俗已突破「男性主導,女性附屬」的傳統舊思維,女性也是家族成員之一,傳承相同的血緣,也可以擔任主奠(祭)者,也可以捧斗、捧遺照,承擔家族祭祀責任。同樣的,在殯葬業界的工作角色上也正在逐漸突破,以往殯葬業的負責人、司儀這類主導角色大多由男性擔任,女性通常只能做禮生或化妝師的工作,然而在我們的觀察中,現在殯葬從業人員的角色投入也越來越以人格特質及專業興趣為取向,而不再以性別做區分,男性擔任禮生、化妝師或女性擔任負責人、司儀都已不足為奇,臺中市的殯葬服務業負責人的男女比已提升到1.92:1,而臺中市的禮儀師男女比更高達1.14:1,幾乎女性禮儀師與男性禮儀師一樣多。

 

齊心努力獲尊重  適當調整更圓滿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透過辦理講習、評鑑活動、製作各式文宣海報及運用多元管道(關懷服務手冊、殯葬專刊、台中好生活月刊、參訪活動、網站設置性別專區)等進行喪葬習俗的性平宣導,推動國人「親情無差別有愛最圓滿」、「喪事同家事,和諧分工和樂融融」等性別平權觀念的建立,評鑑委員也非常地努力在評鑑時宣導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的殯葬文書概念,例如,不要再用「未亡人」、「杖期夫」這種具有性別歧視、性別不平等的用語,而建議改用「妻」、「夫」(子女未成年由原配擔任喪主)或「護喪妻」、「護喪夫」(子女已成年由子女擔任喪主)等較中性的用詞,評鑑委員另也建議扶棺、禮生、化妝師等工作角色可以突破性別刻板印象,比丘尼(道姑)的服務費用建議等同比丘(道士),建立看見差異的實質平等,及尊重亡者生前的認同性別為其著裝、尊重同志的喪葬權益。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一開始宣導時業者都說推動不起來,一定會被老一輩質疑,漸漸得我們聽到業者願意試著在只有生女兒的家庭推動看看,他們會告訴家屬,馬英九總統的父親馬鶴凌先生過世時就是由其大姊馬以南負責主奠及讀哀章,女兒也是有血緣的親屬,也可以捧斗、祭祀,漸漸得家屬也能接受。現在,業者多會跟家屬說現代女性經濟獨立,男女平等,女性都可以當總統、當市長了,如果女兒願意捧斗、祭祀,有何不可呢?他們會舉尤美女律師為其母親辦喪事的案例也會舉自身服務過的案例分享,並強調重要的是家族協商及相互尊重。另外,業者會在治喪規劃時說明傳統習俗的意義,並與家屬討論這個儀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例如封釘儀式在傳統上是有驗屍的功能,母親過世傳統都是請舅舅來驗,現在則皆由專業人員開立死亡證明書,既然這個儀式已喪失傳統功能意義,所以只要是與亡者同輩份的親屬,不分男女都可主持,現在有很多家屬也能接受由亡者的姊妹來擔任封釘官。現在評鑑老師輔導時針對已經做得很好的業者會再特別提醒有無亡者生前的叮嚀和關係特別的親人,希望業者更能從人性關懷出發,透過民主協商,達到真正尊重、傾聽,再給予專業意見。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107年底與學校老師合作訪談近兩年在性別平等推展有成的得獎業者,促成第一版以性別平等為主題的殯葬專刊完成,我們製發5000份分別寄送給中部殯儀館、火化場及本市戶政、衛生所、圖書館、地方稅務局等單位供民眾閱覽,另與本府新聞局合作,將專刊部分文章刊登於107年12月號的台中好生活月刊,讓更多民眾可以瞭解喪葬禮俗正在逐漸轉變,尊重每個人的主體性,充分的溝通,理性的協商才能使喪禮更加圓滿。
  •   期許我們的努力可以讓每一場喪禮都圓滿無憾,期許我們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不論性別為何都有充分發展能力、從事專業和作出選擇的自由,不受任何性別刻板印象、僵化性別角色和偏見的限制,在愛中得到真自由,在信任中得到真誠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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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0-03-12       更新日期:2020-03-27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