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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公立納骨堂塔選位延長保留天數案。

  1. 發文日期:109年6月11日
  2. 發文字號:中市分處字第1090004382號
  3. 主旨:有關本市公立納骨堂塔選位延長保留天數一案,詳如說明,敬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4. 說明:因應民眾申請亡者進塔時需備妥(補齊)相關資料及擇日安奉,將納骨堂塔選位保留天數由原本7日修改為保留30個工作日,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5. 受文者: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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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0-06-11       更新日期:2020-06-11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