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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大甲殯儀館環境設施改善工程,施工期間靈堂暫停使用一案。

  1. 發文日期:110年7月9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甲字第1100002037號。
  3. 主旨:有關本處「110年大甲殯儀館環境設施改善工程」施工期間靈堂暫停使用一案,如說明,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協助宣導,請查照。
  4. 說明:
    1. 本案預定自本(110)年7月9日起90日曆天廠商進場施工,施工期間7至11號舊館靈堂暫停使用,靈堂恢復使用日期將另行通知。
    2. 考量治喪家屬及民眾安全,工程施工期間,除工作車外,其他汽、機車禁止進入舊館廣場,工作車卸完貨後應立即將車輛駛離。
    3. 另考量功德法會告別式及臨時停柩需要,1~3號靈堂改為奠祭儀式專用,5-6號靈堂為臨時停柩或誦經用,1~6號靈堂暫停長期豎靈,請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5. 受文者:臺中市殯葬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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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1-07-09       更新日期:2021-07-14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