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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之規定,自111年6月30日起停止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

  1. 依據:臺北市殯葬管理處111年6月30日北市殯管字第1113007862號函辦理。
  2. 「萬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之規定,自111年6月30日起停止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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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7-06       更新日期:2022-07-06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