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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屍體處理感染管制建議1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服字第1120001981號
  3. 附件:如說明三
  4. 主旨: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屍體處理感染管制建議1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5.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2年3月10日台內民字第1120108866號函辦理。
    2. 因應國內防疫政策逐步放寬,指揮中心提至「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討論決議,修正屍體處置重點如下:
      1. 取消「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建議,調整為「遺體得採火化或埋葬等方式進行處置」。
      2. 取消「不可再打開屍袋」建議,調整為「於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惟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
      3. 取消「使用雙層屍袋」建議,調整為「如有體液滲漏風險,應使用完全密封且非滲透性的屍袋」。
    3. COVID-19確診屍體自3月20日起得冰存於本市殯儀館,惟不得進入化妝室及進行退冰作業。其餘修正內容、個人防護裝備及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請依附件「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中「COVID-19屍體處理建議」項目辦理。
    4. 另內政部先前針對殯葬場所實施之「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回歸適用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通案性防疫規定,並自112年3月20日起停止適用。
  6. 正本: 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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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3-03-17       更新日期:2023-03-21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