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處大甲殯儀館舊館靈堂,自本(112)年11月27日起恢復租用,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協助宣導,請查照。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甲字第1120010633號
  3. 主旨:有關本處大甲殯儀館舊館靈堂,自本(112)年11月27日起恢復租用,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協助宣導,請查照。
  4. 正本:臺中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5. 副本:本處秘書室、崇德殯儀館、東海殯儀館、大甲殯儀館

相關附件

發佈日期:2023-11-24       更新日期:2023-11-29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