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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處大甲火化場於「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回鑾日」停止遺體火化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甲字第1130002093號
  3. 主旨:有關本處大甲火化場於「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回鑾日」停止遺體火化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4. 說明:緣大甲鎮瀾宮媽祖預定於113年4月14日(星期日)遶境進香回鑾,屆時有各地香客、車輛大量湧入,大甲地區主要道路將全面實施交通管制、封閉,本處大甲火化場援例於是(14)日停止遺體火化一天,並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週知。
  5. 正本: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6. 副本: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本處秘書室、崇德殯儀館、東海殯儀館、東勢殯儀館、分處、大甲殯儀館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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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4-03-12       更新日期:2024-03-12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