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處火化場「骨灰(罐)領取」相關作業事宜,詳如說明,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東字第1130007794號
  3. 主旨:有關本處火化場「骨灰(罐)領取」相關作業事宜,詳如說明,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4. 說明:
    1. 本處於113年10月1日起於辦理火化許可時一併提供「骨灰(罐)領取單」,請妥善保管。
    2. 倘遺失「骨灰(罐)領取單」,得依下任一種身分認證方式補發:
      1. 原申請人:請出示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2. 委任之殯服代辦業者:出示可辨別為該業者之證明身分文件(如許可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殯葬業者 IC 卡、識別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5. 正本: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6. 副本:本處崇德殯儀館、大甲殯儀館、東勢殯儀館、東海殯儀館、秘書室

相關附件

發佈日期:2024-09-12       更新日期:2024-09-18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