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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處崇德殯儀館金爐開放時段調整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2. 發文字號:中市生崇字第1130011848號
  3. 主旨:有關本處崇德殯儀館金爐開放時段調整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4. 說明:
    1. 依據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殯儀館各項設施使用規定第11點辦理。
    2. 為配合傳統喪葬禮俗,並便利民眾治喪流程,本處崇德殯儀館金爐開放時段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日上午6時至下午12時」,請貴公會協助宣導民眾及業者於開放時段依規使用。
    3. 為維護空氣品質及金爐效率,金爐嚴禁燃燒往生者衣物、陪祭物品、塑膠類及含油墨的紙紮物品等排放黑煙之廢棄物,每位往生者限燃燒金紙、庫銀十公斤,其它金銀紙及往生者衣物等,請放置於崇德館設置之金銀紙衣物收集處。
  5. 正本:臺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直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
  6. 副本:本處崇德殯儀館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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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4-12-30       更新日期:2024-12-31       發佈單位:本處       瀏覽人次:646